为了鼓励优秀运动员多参加高水平赛事,并在比赛中争取更好的成绩,从而提高我国山地户外运动比赛的竞技水平,进一步推动我国山地户外运动的发展,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于2010年开始实行山地户外运动员比赛年度积分排名办法。运动员比赛积分排名将作为评价运动员运动成绩和水平,以及选拔运动员进入国家集训队和代表国家队参赛的重要依据。
一、积分比赛范围
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或中国登山协会主办或组织参加举办或参加的国内、外山地户外比赛,包括国内A级山地户外运动比赛(全国锦标赛、全国性杯赛、全国性综合类赛事、国内举办的国际比赛等),以及中国登山协会组织的出国比赛。
二、积分周期和场数
运动员积分以年为单位,年度积分的时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前一年的积分按20%计入下一年。
运动员每年度积分取积分值较高的4站比赛积分之和计。
三、积分名次范围及积分值
(一)运动员积分以国际比赛的名次范围和分值为基准,全国性综合赛事积分为基准分乘以系数1.3,全国性杯赛积分为基准分乘以系数1.6,全国锦标赛积分为基准分乘以系数2。见下表:
名次
国际比赛
综合性比赛
杯赛
锦标赛
1
20
26
32
40
2
16
20.8
25.6
32
3
13
16.9
20.8
26
4
10
13
16
20
5
9
11.7
14.4
18
6
8
10.4
12.8
16
7
7
9.1
11.2
14
8
6
7.8
9.6
12
9
5
6.5
8
10
10
4
5.2
6.4
8
11
3
3.9
4.8
6
12
2
2.6
3.2
4
有效成绩
1
1.3
1.6
2
(二)运动员以男女个人方式参与积分。中国登山协会将在每年初公布上一年度运动员积分排名的前12名。积分并列时,取满12名即止。例:每队三名男子运动员组队参加相同的比赛,积分相同,则并列名次。如并列第一名三人,则下一名次从第四名算起。如前几名组队比赛情况没变化,则取满12人后,不再取后面名次。
(三)参加不同比赛积分相同时,以锦标赛名次靠前者积分靠前,如再相同,则依次比较杯赛名次、综合性比赛名次、国际比赛名次。
(四)男女运动员分别积分,各取前12名。
(五)参加国内举办的国际比赛的,名次计算为扣除境外队后的名次。参加国外举办的国际比赛的,按实际名次计算积分。
四、本办法解释权属中国登山协会。
五、本办法自2010年5月1日起试行。
附件一:2010年山地户外运动员(男子)比赛积分排名
附件二:2010年山地户外运动员(女子)比赛积分排名
中国登山协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